| 关于开展内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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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4 15:14 文章来源:含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 |
含商字[2009]527号 签发人:胡延武
关于开展内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成品油、超市等相关流通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国庆期间安全消费环境,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皖商改函[2009]30号)、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含政[2009]33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15日前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重点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商(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和油库、加油站(点)等公众服务场所,重点检查上述单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安全标示、应急广播、火源、电源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建设、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二 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方式
1、坚持与存在隐患限期整改以及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经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严禁商业网点擅自增加营业面积,封堵安全通道的行为,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企业自查和重点抽查结合,通过不同的检查方式,澄清底数、区分情况、做出处理,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管理;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大型促销活动事先申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 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措施。各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各大商场、超市、加油站(点)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本领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安全工作方案,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检查工作不走过场,隐患处理不留尾巴,防范措施不图形式,严密监控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强化手段、落实责任。各被查单位要在检查前准备好自查报告、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应急预案、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领导组名单等书面材料,以便检查时及时提供给检查组。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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